尼泊尔近年来持续推进外国投资制度改革,但外国投资者进入尼泊尔市场仍需在多部法律与多个主管机关之间协调办理手续。本文依据《公司法》2063、《外国投资与技术转让法》2075(FITTA)、《工业企业法》2076、《所得税法》2058以及尼泊尔央行(NRB)的相关规定,说明在尼泊尔开展业务的核心法律要求。
外国投资者在尼泊尔开展业务受哪些主要法律管辖?
在尼泊尔进行商业活动的外国投资者,通常需同时适用以下法律与主管机关:
- 《公司法》2063:公司的设立、股权、董事、会计、审计、年度申报、外国公司注册(第154条及其后各条)与解散。主管机关为公司注册办公室(OCR)。
- 《外国投资与技术转让法》2075(FITTA):外国投资的定义、投资方式、投资审批、技术转让协议、投资与利润汇出、投资者签证等。主管机关主要为工业部(Department of Industry, DOI),大型项目由尼泊尔投资委员会(IBN)依《投资委员会法》2068审批。
- 《工业企业法》2076:工业(行业)注册、工业分类、可享受的便利与义务。
- 《所得税法》2058:应税所得、常设机构、预扣税、纳税申报与评税。主管机关为内税局(IRD)。
- 《外汇(管制)法》2019及尼泊尔央行发布的规程、通知与指令:外汇兑换、投资资金入境、贷款、汇出。
- 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包括《劳动法》2074、《劳动规则》2075及《基于缴费的社会保障法》2074。
需要区分的是:法律规定(statutory requirements)与主管机关的行政程序(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并不相同。行政程序可能通过通知、通函或指南调整,因此办理前应核对最新官方文件。
外国投资者可以采用哪些商业组织形式?
尼泊尔法律下,外国投资者常用的形式包括:
- 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依《公司法》2063在OCR注册,可为外资全资或合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外国直接投资(FDI)最常见的载体。
- 公众有限公司(Public Limited Company):适用于股东人数较多、拟公开募股或法律要求采用公众公司形式的行业(如银行、保险)。
- 外国公司分公司(Branch Office):依《公司法》第154条注册,属于境外母公司在尼泊尔的延伸,不构成独立法人。注册前提是依尼泊尔现行法律取得主管机关的许可。
- 联络处(Liaison Office):同样依第154条注册,仅可从事联络、协调等非创收活动,不得在尼泊尔从事营利性业务。
- 其他形式:合伙企业(依《合伙企业法》2020)、独资企业等,但这些形式一般不适用于外国投资,外国投资者应通过公司形式或经批准的外国公司注册进入。
选择何种形式,取决于业务性质、是否需要在尼泊尔取得收入、是否属于FITTA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以及税务与责任承担的考虑。
哪些行业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
FITTA第附表(负面清单)列举了禁止外国投资的领域。根据该附表,禁止或限制的领域一般包括:
- 初级农业与畜牧业,例如家禽养殖、渔业、养蜂、水果蔬菜种植、油料作物、豆类、乳品等初级农产品生产;
- 家庭手工业与小型工业;
- 个人服务业,如理发、美容、裁缝、驾驶培训等;
- 零售业(除在两个以上国家经营的连锁零售外)、国内快递服务、本地餐饮服务、货币兑换与汇款服务;
- 房地产买卖业务(不含建筑业);
- 旅行社、徒步旅行代理、导游、含民宿的乡村旅游;
- 武器弹药、爆炸物、放射性材料等;
- 管理、会计、工程、法律等咨询服务中外资持股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形。
负面清单可由政府依法修订,部分领域另有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此外,尼泊尔政府通过公报公告确定单一外国投资者的最低投资额,目前为2,000万尼泊尔卢比;政府亦可就特定行业(例如信息技术)另行规定,因此应以最新公报公告为准。投资前,建议通过工业部核实拟投资领域与最低投资额要求:https://doind.gov.np/。
外国投资审批与公司注册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尼泊尔外国直接投资的办理顺序如下:
- 确认拟投资领域不在负面清单内,并确定投资规模是否达到最低投资额。
- 向工业部(或达到《投资委员会法》2068门槛的项目向投资委员会)申请外国投资批准。达到规定投资规模(现行规定为60亿卢比以上)及特定类型的大型项目由投资委员会审批。
- 取得外国投资批准后,在OCR办理公司注册(或办理外国公司注册)。
- 依《工业企业法》2076在工业部或相关省级机关办理工业(行业)注册。
- 在内税局办理永久账号(PAN)登记,符合条件者办理增值税(VAT)登记。
- 依尼泊尔央行的相关规程办理外国投资资金入境的审批或登记,并通过银行渠道汇入可兑换外币。
- 取得行业主管机关许可(如水电、通信、教育、医疗、金融等特许行业)。
- 办理地方政府(市政)营业登记、环境审查(依《环境保护法》2076及其规则)等。
FITTA规定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One Stop Service Centre),以便协调审批、注册、外汇与签证等事项;其具体运作以工业部的公告与程序为准。
需要多长时间与多少费用?
法定与行政办理时限、政府收费均由相关法规、规则与主管机关的现行收费表规定,并可能调整。为避免误导,本文不列举具体天数或金额;应以OCR、DOI与IRD公布的现行收费与程序为准。
需要准备哪些主要文件?
具体文件清单因主体形式与行业而异,一般包括:
- 投资申请书及项目报告或商业计划(工业部规定的格式);
- 外国投资者的身份文件:自然人投资者的护照复印件与个人简历;法人投资者的注册证书、章程、董事名录及董事会决议;
- 投资者所在国银行或律师出具的财务可信度证明(依工业部现行程序要求);
- 拟设公司的章程大纲与章程细则(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合资情形下的合资协议;技术转让情形下的技术转让协议;
- 授权代表的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 分公司或联络处注册时,另需依《公司法》第154条提交母公司章程、主管机关许可文件、在尼泊尔的授权代表与营业场所资料等。
由境外出具的文件通常须经公证并办理领事认证,并附尼泊尔语或英语译本。尼泊尔目前并非《海牙取消认证公约》(Apostille)缔约国,因此中国等国出具的文件一般需经尼泊尔驻当地使馆的领事认证。
外国公司与外资公司在尼泊尔有哪些税务义务?
《所得税法》2058以居民身份与所得来源为基础征税:
- 在尼泊尔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居民实体,就其全球所得纳税;
- 非居民主体就其尼泊尔来源所得纳税;如在尼泊尔构成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则该常设机构按实体方式课税。
- 公司所得税税率载于《所得税法》附表一,一般实体适用25%,银行与金融机构、保险、电信、烟酒等特定行业适用较高税率,生产性“特别行业”可依第11条享受减免与优惠。税率与优惠可由年度《财政法》修改。
- 非居民在尼泊尔的常设机构将所得汇出境外时,须依附表一就汇出所得另行纳税。
- 依第88条等规定,支付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租金时须履行预扣税义务;对非居民的支付可能因适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而调整,尼泊尔已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国家签署此类协定。
- 程序义务包括:依第78条取得PAN;依第94条分期预缴税款;依第95条提交预估税申报;依第96条在所得年度结束后规定期限内提交所得申报表,并可依第98条申请延期。
增值税义务依《增值税法》2052及其规则确定。年营业额达到规则规定门槛者须登记,部分行业无论营业额均须强制登记;具体门槛与强制登记行业以内税局现行规定为准:https://ird.gov.np/。
外汇、银行与利润汇出如何监管?
外汇事项由《外汇(管制)法》2019、尼泊尔央行的规程与通函(包括与外国投资及外国贷款管理有关的规程)以及外汇业务许可银行的操作程序共同规范。要点包括:
- 外国投资应以可兑换外币通过银行渠道汇入,并按央行要求完成审批或登记;
- 投资资金到账后,应取得银行的资金到账证明,并向工业部办理投资记录,以便日后汇出;
- FITTA允许外国投资者在履行纳税等法定义务后,经批准将投资本金、股息、利润、技术转让费用、清算所得等汇出境外,汇出须按工业部与央行的程序办理;
- 外债(境外借款)须另行取得批准,并遵守央行关于外国贷款的规定。
具体规程、通函与表格可查阅尼泊尔央行网站:https://www.nrb.org.np/。
设立后需要履行哪些持续合规义务?
公司与外国公司在尼泊尔运营期间的主要持续义务包括:
- 公司法项下:保存会计账簿,由尼泊尔执业审计师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召开股东大会(公众公司与私人公司要求不同),向OCR提交年度报表、审计报告及股东、董事、注册地址等变更登记。已注册的外国公司须依《公司法》关于外国公司的规定,向OCR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文件,并公示其名称与注册国。
- 税务项下:按期提交所得税申报与增值税申报,履行预扣税缴纳与申报义务,保存法定期限内的凭证。
- 工业项下:依《工业企业法》2076向工业注册机关报送年度经营资料,并就产能、地址、股权等变更办理备案。
- 劳动与社会保障项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工时、社会保障基金登记与缴费等规定。
- 行业主管机关项下:许可证的续期、报告与合规检查。
公司注册与年度申报的表格与通知可查阅公司注册办公室网站:https://ocr.gov.np/。
未按期履行申报义务可能导致罚款、滞纳金,或者在长期不申报的情况下面临注册被注销的风险。Axion Partners可在实体形式选择、外国投资审批、公司与工业注册、税务登记及年度合规方面提供程序性协助,并协助核对最新的官方要求。
外国投资者是否必须在尼泊尔设立公司才能开展业务?
不一定。若仅需联络协调,可依《公司法》第154条注册联络处;若需在尼泊尔取得收入,则应设立公司或经许可注册分公司。选择取决于业务性质与FITTA的行业限制。
外国投资批准与工业注册是否为同一手续?
不是。外国投资批准依FITTA由工业部或投资委员会作出,属投资准入审批;工业注册依《工业企业法》2076办理,属行业登记。两者程序、机关与文件要求不同,通常须先取得投资批准。
外国投资资金可以直接由境外个人账户汇给尼泊尔公司吗?
外国投资资金应按尼泊尔央行的相关规程,以可兑换外币通过银行渠道汇入指定账户,并完成必要的审批或登记。未按规定渠道与程序汇入的资金,日后可能无法获准汇出。
未按期提交年度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法》与《所得税法》对逾期申报规定了罚款与滞纳金。持续不申报的公司可能被OCR依法注销登记,董事与公司亦可能面临后续法律责任及税务评定的不利后果。
外国投资者可否取得在尼泊尔的长期签证?
FITTA规定外国投资者、其授权代表及相关技术人员可依法申请商务签证或居留签证。具体资格、期限与随行家属条件由主管机关依现行法律与移民规定审核,并须提交投资证明文件。

























